武汉市发放节日期间价格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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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杨然、通讯员周钢、张晴)4月28日,武汉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全市文旅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文化旅游、酒店、餐饮等行业经营者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文化旅游环境。
“告诫书”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根据经营成本及供求关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不得趁节日之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自觉维护节日文旅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名称、计量单位、规格价格。收费内容应真实准确,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捆绑收费。
酒店餐饮行业餐具消毒费等其他经营费用应计入成本,不得收取或以茶位费、综合服务费等其他形式变相收取餐具消毒费。提供纸巾、茶水、果品、点心等计费商品或者有偿服务,应当价格合理,并事先告知消费者,不得以单方主动提供、强制提供等任何形式诱导消费者使用而造成强制消费。酒店行业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消费信息和价格,现场客房图片展示信息应与实际住房一致。
“告诫书”要求,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特定人群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正确引导景区内餐饮行业合理定价。景区内及周边停车场应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严格落实好30分钟免费停车政策。
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电子终端的服务主页和单品详情页面进行明码标价,标明商品或服务的品名、价格及必要信息等内容。给予优惠的,应当同时标明优惠方式。
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强调,相关经营者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清理整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保存好收费主体信息、收费票据、现场图片等具体信息和证据材料,第一时间拨打12315或12345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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