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暨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精神,现将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笔试成绩公示暨资格审查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资料图】
2023年湖北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已揭晓,现予公示,具体成绩见《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首次参加资格审查人选名单》(附件1)。
二、资格审查公告
(一)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分组)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具体参加资格审查对象见《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首次参加资格审查人选名单》(附件1)中标注“是”的人员。
在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区教育局于2023年6月3日至4日期间电话通知本人。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日—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为:
(三)资格审查地点:郧阳区实验中学礼堂。
(四)所需材料及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为: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在规定期限内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年内应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5.报考乡镇幼儿园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照片2张。
7.《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8.2023年以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打印,提供二维码版)一份。
9.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右上方签名。
10.资格初审合格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符合减免条件的办理减免手续。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时建议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必须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不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本次为资格初审,对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还将与调档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面试及后续所有环节需公告公示的,一律在郧阳网(http://www.hbyunyang.net)公示公告栏上发布,所有程序不一一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郧阳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5.咨询电话:郧阳区教育局人事股0719-7224036。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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